更换课程转学手续

 

更换课程/退学政策

  • 学院允许学生在就读本院期间更换所学课程。学生需依据学生合同中的规定支付换课手续费。
  • 学院允许学生退学,并按照退款政策处理退款事宜。 
  • 学生转学去另一间私立学校,学院按学生退学处理。
  • 学生如果因为成功进入政府的教育机构(如:工艺学院、理工学院或大学)而退学,并能提供录取信,学生所付学费不会获得退款,但是,学院允许学生用剩余的学费修读另外的课程,并在6个月之内用完 
  • 如果学生不满18岁,更换课程或退学须得到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
  • 更换课程和转学的要点如下:

 

更换课程

退学

批准前提

要换去的课程正在进行并且有空位

需先与校区主管或者学术主管面谈

额外费用

业余课程:30新币
全日制课程:100新币

无额外费用

学生准证

重新申请学生准证

取消现有学生准证

退款原则

之前课程的余额可以转去新课程,7天的冷静期同样适用。

不得超过开课后7天

处理时间

4周

4周

更换课程/退学手续

  • 学院处理退学/转学去别的私立学校的手续如下:
  • 学生提交书面退学申请,行政员工与学生交谈,弄清学生退学原因。
  • 如果学生是因为不满意学院管理或所学课程而退学,行政员工会通知学术主管。学术主管会与学生交谈,了解情况并给学生做课后调查问卷。
  • 如果学生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而退学,行政员工会将事情上报行政主管处理。
  • 行政主管处理以下退学事宜:
    • 发信确认退学
    • 取消学生准证
    • 终止合同
    • 通知学生保护计划提供者
    • 退款给学生 (如果符合要求)
    • 给学生出席记录(如果学生要求)

2. 学院处理更换课程的要求的手续如下:

  • 学生提交更换课程的书面通知,行政人员转交给学术主管。 
  • 学术主管与学生讨论更换课程的原因并解释换课将对学生准证产生的影响。学生可有两种选择
    • 暂时停课直到开始新的课程
    • 继续现在的课程,同时申请新的学生准证
  •   如果学生希望暂时停课,
    • 行政员工通知学术主管。学术主管与学生面谈了解其情况。 
    • 学术主管交与行政主管处理,并给予必要指示
    • 行政主管处理以下事宜:
      • 发信确认学生转课
      • 取消现有学生准证并申请新学生准证
      • 终止现有合同并签署新合同
      • 通知学费保护计划供应商
      • 将学生账户转去新课程(未用完的款项、须续费的款项等)
  • 如果学生希望继续现在的课程,同时申请新的学生准证
    • 学生填写FRM-ADM-O-031课程转换申请表并付课程转换费。如果学生未满18岁,其家长或监护人需在申请表上签字。
    • 学生证批准后,行政主管为学生准备新合约。
    • 学生签新合约,并付余款。学院会为学生再开一张收据。
    • 校区主管取消学生旧的学费保护计划,并申请新的学费保护计划。学生将收到一张新的保护计划确认信。

 

学校注册号码 : 201001911N 有效期: 28/7/2011到27/7/2012
2012.5.8